劳动人事大图一

北京一公司涉嫌合同诈骗被立案侦查

  2018年4月26日,马某等人到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北京北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培训安排工作为由,与其签订就业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承诺安排工作。但合同到期后,既未按约安排工作也拒不退还所有费用。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接案后,经侦支队于4月26日受理,5月3日以北京北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6月16日,北京警方通报了相关案情,并呼吁受害群众尽快报案。

  经查,自2016年以来,北京北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培训安排工作、办理学历升级、资格证升级为由,与受害人签订虚假的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学历服务、职业资格培训服务等合同,骗取受害人培训费、服务费。合同到期后, “北业公司”既不履行合同,又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收取的费用,目前已查明涉案人数885人。

  在此,警方提醒受害群众,请尽快到市局经侦支队报案。

  【法律拓展】

  一、诈骗罪如何能够减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诈骗罪减刑的最高程度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以上就刑法诈骗罪怎样才能减刑的相关内容,犯人在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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