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大图一

北京一男子合同诈骗千万获刑不服:这是借贷不是犯罪

  男子不服上诉:这是借贷不是犯罪

  中国北京网8月22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 (记者 许沛洁)北京美华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刘某找到一个赚钱的项目,可是迟迟没签合同。在没有拿到任何实际权限的情况下,他分别与6人签下借款协议,许诺20%的高额利息,借款金额共计1480万元。由于承诺利息无法支付,出借人选择报警,北京市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5年。对此宣判,刘某提出上诉,他认为此事纯属民间借贷,自己不构成犯罪。8月21日,北京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起上诉案。

  2006年11月,北京美华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华德公司)注册成立,刘某任公司法人。公司虽成立,但经营状况年年亏损。2010年11月,刘某得知宁夏青铜峡铝业有限公司正在筹备“英福特保护节电项目”,项目前景还算不错。刘某想得到这个项目,但与该项目负责人洽谈几次均被回绝。

  尽管如此,刘某并没打算放弃。他在美华德公司没能实际承揽到英福特保护节电项目的情况下,以开展该项目资金不足为由,向杨某等6人提出借款,并承诺支付20%的利息。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杨某等人答应给刘某借款,刘某骗取6人1480万元,除了支付212.7万元利息,实际骗得1267.3万元。钱款被刘某挥霍。

  北京市中院一审后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真实项目的前提下,以开展项目为由,采取签订协议等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宣判后,刘某提起上诉,认为这根本就是民间借贷纠纷,不能够成犯罪,其代理律师为刘某作出无罪辩护

  【法律拓展】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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